学生更改姓名、身份证、民族等信息办事指南
学生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和民族等信息的办事指南
1.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关键信息申请书》,申请表可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
2.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
更改姓名:新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正反面在一张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
更改民族:新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正反面在一张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籍部门更改证明材料,若学生民族更改涉及录取照顾政策即从“少数民族”改为“汉族”或“享受高等照顾政策的民族”更改为“享受低等政策的民族”,还须提供省级招生部门同意更改意见;
更改身份证:新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正反面在一张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同时身份证改小三岁(包括三岁)以上的,还需要提交学生小学入学年份的学籍卡复印件和证明学生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2)电子材料包括:所有上交纸质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身份证扫描件要求学生身份证应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页面上,并可在证件空白位置贴一张纸条(注意:是证件空白位置,不是扫描件空白位置),注明“本扫描件仅用于学信网姓名(身份证号)变更”。
3.学生携带所有材料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
备注:以上只针对学生报到入学后修改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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