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职院字〔2017〕2 号 关于印发《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柳职院字〔2017〕2 号
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使《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管理工作制度化,提高学报质量,促进学报更好地发挥学术研究园地和培养学术人才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高校学报管理、出版规定,经学校研究,制定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遵照执行。
附件: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月4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
附件: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以下简称学报)是连续、集中、全面反映教学科研成果的窗口,是传播先进文化和科学技术、促进学术交流的平台和桥梁。为了使学报更好地发挥学术研究园地和培养学术人才的作用,促进办刊质量不断上台阶,经学校研究,制定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机构组成及功能定位
学校学报编辑委员会由20-2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学报设主编一人,副主编一人。编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学报编辑部。
编委会是学报的学术指导、学术咨询和学术监督机构,对学报的编辑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监督。
二、任职条件
学报编辑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职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出版政策和法规;
2.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含60岁)。特例由学报编委会专门讨论。
4.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学术状况,了解高职教育的学术动态,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热心学报工作,能承担一定的组稿、编审任务,积极参加编委会的活动。
根据工作需要,编委会可聘请在专业(学科)学术或技术领域上有影响的校外专家和学者为本刊特约编委。
三、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编辑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审定学报的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根据各学科研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学报编辑部提供学术信息,尤其是各学科的难点和热点,充分发挥学术指导的作用;定期听取学报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编委提出的问题,审查评议学报质量,实施其学术咨询和学术监督功能;审议学报编辑部提请审议的有关办刊业务事项。
四、主任委员的职责
主任委员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出版中的重大事宜。
五、编委的权利和义务
参加编委会议,听取和审议编辑部的工作汇报;及时向编委会和编辑部建言献策,推荐优秀稿件,为编辑部组稿和审稿提供信息支持;审查编辑部所委托的稿件;听取、收集读者和作者对学报的反映,经常和编辑部保持联系。
六、编委会全体会议
1.编委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亦可根据学校和学报编辑部的要求,以及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编委的提议,随时召开,审议有关事项。重要事情可不定期举行。
2.编委会全体会议或主任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3.编委会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需在会前履行请假手续,其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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