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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制度文件

柳职院字〔2017〕1 号 关于印发《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工作条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5 11:00:13 浏览次数: 【字体: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柳职院字〔2017〕1 号                            

 

关于印发《<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工作条例》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使《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管理工作制度化,提高学报质量,促进学报更好地发挥学术研究园地和培养学术人才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高校学报管理、出版规定,结合学报管理工作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工作条例》,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遵照执行 

 

附件:<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工作条例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月4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  

 

附件: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以下简称学报)管理工作制度化,提高学报质量,促进学报更好地发挥学术研究园地和培养学术人才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高校学报管理、出版规定,结合我院学报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报是面向全国的以反映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为主的学术刊物。

第三条  学报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科研工作方面的理论为指导,遵照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高校学报管理、出版方面的规定,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四条  学报管理工作坚持政治方向第一、学术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期刊编排规范、质量要求,全面保证学报的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第二章 学报编辑委员会的设置及组成

第五条  学院设立《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报编委会),学报编委会由20—25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设主编一人,副主编一人。编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学报编辑部。

第六条 编辑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应重新调整,调整的人员不少于编委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编委会委员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秉公办事;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治学严谨,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身体健康,热心学报工作,能承担一定的组稿、编审任务,积极参加编委会的活动。

 

章 学报编辑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  研究制定学报编辑部工作的大政方针,对重要事项做出决定或给予指导,提出选题组稿的原则性意见。

第九条  撰写重点文章,组织有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的稿件,推荐高质量的文稿。

第十条  受学报编辑部委托审阅重要稿件,从学术性、科学性、实际应用性等方面做出恰当评价,并对稿件取舍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认真审阅每期学报,提出评价意见,提供重要的学术信息。

第十二条 审议学报编辑部提请审议的有关办刊业务事项。

 

章 学报编辑部的职责

第十三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有关出版法规和条例,依法办学报,负责学报的日常编辑出版工作。

第十四条 根据本院学科优势、特色,编制学报各版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学报各版的整体框架,并按此约组稿件。

第十五条  负责学报所选定稿件的编辑加工、版式设计、技术加工及出版发行工作;负责稿件的初审、送审和复审工作。

第十六条  组织编辑人员学习期刊政策、法规、编辑理论、业务知识,组织、选派编辑业务人员参加院内外、区内外的相关学术活动,了解有关学科的国内外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负责学报的通联、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与学报编委的联系,听取编委的意见,改进、完善学报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做好学报自审工作,按规定提交自审报告,接受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年度核验。

 

章 学报编辑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条 学报主编、副主编的职责:全面落实办刊方针政策、选题组稿计划;组织召开作者、读者座谈会以及学术讨论会。

第二十一条  学报编辑部主任职责:在编委会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报编辑部的编辑业务,协调编辑做好两份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对各版学报质量进行把关。

第二十二条  责任编辑职责:是学报各个版面的责任编辑或发稿编辑,在学报编辑部主任具体领导下,负责所承担栏目的组约稿(含自然来稿)、稿件的修改加工、校对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编务工作人员职责:负责稿件登记注册,信函文件、学报收发,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章 学报编辑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组稿:组稿是保证学报学术水平的重要环节,主编、编辑根据选题进行组稿。组稿应与自然来稿、约稿相结合,院内约稿与院外约稿相结合,年度约稿计划与每期约稿计划相结合。组、约稿还可采取刊登“约稿启事”“征文”的形式。组稿工作应做到计划性、经常性,还应注意掌握动态,选择时机。

第二十五条  刊用稿件原则:优先刊用有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新方向的稿件,扶助本院和各系部所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的论文。

第二十六条  稿件审理程序:实行四审制,归口审阅。进行初选,负责初审。初审应从内容、结构等方面对稿件做出基本评价,送专业审稿专家二审。编委或副主编复审,研究二审意见是否恰当,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对难于确定的稿件可再送外审。主编终审,对稿件质量和能否采用做出最后决定。对特别稿件可在编委会、编辑部全体会议上集体讨论确定。审理后的稿件分为刊用稿、备用稿、退改稿、退回稿,由责任编辑对不同稿件分别处理。

第二十七条  稿件审理项目、内容:题目、作者姓名地址清楚,摘要、关键词准确、简洁,作者简介项目齐全;文章论点、论据、论证清楚,论题有研究价值,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文章结构清晰,各部分标题恰当;参考文献、注释合乎规范。应特别注意查阅相关资料、文献,杜绝抄袭行为。

第二十八条  稿件编修校对项目、内容:原则性观点、提法应切实核对清楚,做到准确无误,学术性论点、概念、定义等表述清晰;时间、地点、人名、数字、图表、公式、符号、字母等各种数据资料清楚准确,各种引文、引述符合原文、原意;结构层次大致均衡,各部分标题、序号协调一致;行文表达符合要求,无语病,文字标点正确。技术方面,正文及序号、注释等各部分的字号、字体,外文、插图、表格等各种辅件,全文格式、全书页码、目录、每篇文章的分类号、文章编号、转接页码的标注,都应统一规范,各项都要逐一确定,校对无误,做到齐、清、定。

第二十九条  稿件校对程序:作者负责稿件一校,其余校次由编辑部全体编辑承担,责任编辑负责清样,统一全刊体例、格式。

 

章 学报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三十条  全体编委和编辑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职业道德: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不以权谋私,不敷衍塞责;对科学负责,对读者负责,对作者负责;工作踏实,严肃认真,诚信可靠。

2.未经专家审阅和编辑部研究,个人不得就某一稿件向投稿人做出采用的承诺。

3.在学术问题上,坚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以职位高低、资历深浅、学派异同或关系亲疏等因素取舍稿件。

4.注意为审稿人及其审稿意见保密(为与作者沟通必须向其通报的除外)。

5.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虚心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学报工作、提高学报办刊水平。  

 

附件:学报出版与管理程序

 

 

终审:质量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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