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柳职院字〔2008〕50 号
关于印发《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学院决定推选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负责专业教学团队及专业建设工作,为此,特制定了《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文件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学团队 负责人 管理 办法 通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网络传输)2008年12月25日印发
校对:黎凤环 录入:李广军 (共印 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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