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度上学期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关于2009-2010学年度上学期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09-2010学年度上学期院级选修课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1)教师申报选修课程截止时间:2009年9月25日
(2)系部上报专业选修课截止时间:2009年9月25日
(3)选修课排课时间:9月26日—9月29日
(4)系部组织学生选课时间:9月30日—10月8日
(5)选修课调整时间:10月9日—10月11日
(6)选修课上课时间:10月12日(第5周)开始
2.选修课的申报只限于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由系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进行安排,并指定任课教师,报教务与实训管理处进行统一排课。
3.选修课开设的相关要求:
(1)申报开设院级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可以是我院专任教师、行政人员、学生辅导员、外聘教师。
(2)新开设的选修课程需随选修课申报表上交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
(3)选修课的学分一般在1-2之间,课时不超过36,选课学生达到30人以上方可开班。
4.选修课开设流程
开课申报(教师)-课程审核(教务处组织)-排课(教务处)-组织学生选课(系部)-课程开设
(1)开课申报,教师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开设申请表》,交教师所属部门签订意见。
(2)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下属课程建设组对选修课的开设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教务科进行课程教学的安排。
(4)各系部组织学生选课。
(5)课程开设,并按必修课相应的要求进行管理。
5.选修课的管理
(1)选修课的管理按照必修课的要求进行管理,任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师工作规范,具有相应的教学材料。
(2)对学生的管理
a.未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不能获取该门课相应的学分。
b.学生按照个人基础、特长和兴趣自愿选学。学生可在第2、3、4、5学期选修课程,每学期每位学生可选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
C.学生由于选课不当需要退选时,需要填写《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选课程申请表》(见附件),退选手续在开课后2周之内进行,过期不再办理。中途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又未办课程退选手续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并在下一学期不允许选修任何课程。
6.请申报开设选修课的教师下载“柳州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开设申请表”(见附件),需要增订教材的教师,请认真填写教材征订单,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至教务处203室刘柳处,电话:3156803。
教务与实训管理处
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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