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选修课教学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选修课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修课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现对选修课教学管理要求如下:
1、承担选修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备有完整的教学文件。
2、根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柳职院字[2005]14号)的规定,教师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和辅导答疑和课程考核工作,并对课堂秩序、听课率等全面负责。
3、根据《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柳职院字[2005]78号)规定,任课教师要严格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未获准修读该门选修课的学生、未经系部和教务处批准缺课达该门课程教总学时数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数、不做实验数累计达作业、实验数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取消下一轮选修课资格。
4、考核方式由教师确定,但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将成绩及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5、各系部要对选修课教学过程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每学期对选修课的开课情况、考核方式,考核成绩进行评估,取消不合格的选修课。
特此通知!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教务处
2007年4月19日
分享到:
用户登录